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11.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修订)(海关总署起草)
12.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退役军人事务部起草)
13.审计法实施条例(修订)(审计署起草)
14.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起草)
15.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订)(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
16.司法所条例(司法部起草)
17.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修订)(市场监管总局起草)
18.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修订)(中国证监会起草)
19.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起草)
20.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
2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
22.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起草)
23.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修订)(商务部起草)
24.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应急管理部起草)
预备制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预付式消费监督管理条例、网络交易平台监督管理条例、机动车生产准入管理条例、仲裁机构登记管理条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办法、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卫星导航条例、空域管理条例、教材管理条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长江三峡和葛洲坝枢纽通航管理条例、城镇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肥料管理条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条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管理条例、海底电缆管道铺设与保护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