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数字河北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4.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工程。持续优化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巩固行政村光纤宽带通达、4G信号覆盖成效,推进5G网络向行政村延伸,加强农村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农业农村、商务、民政、邮政、供销等部门农村信息服务站点整合。完善农村公路基础数据统计调查制度,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数字化水平,加快农村电网数字化改造,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提升乡村综合治理信息化水平,打造基层治理“一张网”,建立专职网格队伍,加强网格化管理服务。深入推进乡村“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健康”,优化农村社保与就业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到2025年,每个设区的市培育建设1个数字乡村示范县,每个县(市、区)培育建设1个数字乡村示范乡镇。(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
(五)实施数字社会建设行动。
1.实施智慧医疗示范工程。进一步完善实用共享、互联互通的省、市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支撑省、市、县三级应用,推动京津冀医疗互认网络建设。建立医防协同、联防联控的综合监测系统和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响应机制,提升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拓展服务模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提高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与可及性。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提升医院智慧服务和智慧管理水平,提高便民惠民服务效率。推进数字健康融合发展,鼓励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5G、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应用,丰富新兴信息技术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应用场景。到2025年,每个设区的市至少建设5家互联网医院,建成一批医学人工智能、医疗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在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广5G智慧医疗应用。(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