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协同社会创新研究院欢迎您!

中国社会科学院 |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 | 网站地图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京畿福地、老有颐养的乐享河北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作者: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浏览统计:   发布时间:2023-03-16
  (二)着眼大众养老服务需求,优化普惠养老服务供给。着眼满足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稳步增强家庭养老照护能力,持续丰富普惠养老服务资源,逐步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均衡合理、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1.探索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支持各地申报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对老年人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并视情配备助行、助餐、助浴、如厕、感知类老年用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家庭养老床位,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到2027年家庭养老床位力争达到2万张。(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区的市主城区建设完善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机构,街道建设完善以照护为主业、辐射社区周边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建设完善日间照料设施。支持养老机构嵌入社区提供专业服务,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化运营,推动老年助餐、居家照护等日间照料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开展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行动,新建居住区要按标准和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要通过改造、补建、租赁等方式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到2025年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拓展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服务功能,发挥行业管理、技术指导、应急支援、培训示范等作用;支持具备条件的乡镇养老机构转型提升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增加日间照料、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将专业服务延伸至农村;依托农村幸福院、邻里互助点等,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鼓励专业服务机构托管运营农村互助养老设施。(责任单位: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