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抓投资上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浏览统计:
发布时间:2023-02-22
(四)坚持清单管理,扩大有效投资实效。各地各部门分工负责,全面梳理本地本行业项目清单,将年度投资落实到具体项目上,逐项目明确建设时限、月度及全年预计完成投资,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投资完成进度、项目建设进度按计划落地落实。建立总投资50亿元以上项目调度机制,动态制定项目清单,按行业落实责任部门,每月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分析难点堵点,切实推进项目建设。瞄准国家政策导向和支持领域,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国家更多支持,更好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推动将带动作用强、投资规模大的民间投资项目,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加强要素保障。鼓励民间资本以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选择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铁路、高速公路、能源、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定期向民间资本推介,全年推介项目200个以上、总投资15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五)筑牢招商基础,培育投资新生动能。大力实施“招商引资突破年”活动,充分发挥全省协同招商工作机制作用,强化各地和园区招商主体职责,选优配强招商队伍,精心组织活动,实施以商招商、优质股权招商、市场委托招商、总部招商等一系列创新招引方式,拓宽精准招商渠道,推动省、市联动招商。各地进一步明确本地招商引资主攻方向,制定产业招商目录和项目招商清单,逐一落实责任部门,制定推进方案,坚持从项目洽谈、审批到开工建设,实行全程代办、帮办,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全过程跟踪服务。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工作协同,积极推行前期手续受理、评估、审批“三同时”,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服务周到、便利高效的政务环境。同时,各地要守信践诺,落实各项优惠条件,加大对项目的财政、金融、人才引进、土地保障和环境容量等支持,提振企业投资信心。(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