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抓投资上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实行领导包联机制。把投资和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要素,强力推进投资和项目建设。实行领导包联帮扶机制,加强对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实地督导,全力推进项目加快建设。省行业主管部门梳理本领域年度包联项目清单,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进展缓慢的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各地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调度,切实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二)实施用地保障机制。自然资源部门要提前介入,积极引导重大项目依据规划科学选址。建立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台账,优先保障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对国家和省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国家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申请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各市政府,省有关部门)
(三)完善环保管控机制。深化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制度,实施动态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对申请纳入白名单项目开展审核,施工项目应严格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在“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的基础上,将符合要求的省重点建设项目及时纳入白名单管理,积极推动柔性执法监管,做到少检查、少打扰,保障项目良好建设环境,防止全面停工停产。(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四)优化能耗配置机制。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做好重大项目与能耗双控目标统筹衔接;优化能源使用配置,能耗强度低于当地且不高于全省“十四五”末平均水平的新建项目,不受能耗增量限制;适时实行重大项目能耗单列,保障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和民生项目合理用能需求;探索开展跨市域用能权交易,实行精细化管理。(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