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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河北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解读

作者: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浏览统计:   发布时间:2022-04-27
  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引领;坚持陆海统筹、系统治理;坚持一湾一策、重点攻坚;坚持质量核心、稳中求进;坚持多方共治、社会监督。

  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98%以上;入海河流入海口断面稳定达标,力争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生态保护修复取得实效。自然岸线保有率不降低,重要滨海湿地、海岛、河口、海草床等典型生态系统及海洋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明显提升。公众亲海品质显著提升。“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公众临海亲海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生态环境风险有效管控。全面加强海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海洋生态灾害、海上溢油、危化品泄漏等突发环境事故风险预警处置能力显著提升。监管治理能力全面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突出短板加快补齐,综合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明显提升,陆海统筹、区域协同的海洋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展望2035年:生态环境保护的空间格局总体优化,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海洋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全省沿海区域基本建成“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美丽海洋建设目标基本实现。海洋环境质量短板全面补齐,总体达到生态环境治理领先水平,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定改善;海洋生态系统得到休养生息、进入良性循环,生态良好、生境完整、生物多样的健康状态基本呈现,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亲海空间充足且生态环境品质优良,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