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规划 (2021-2030年)》解读
为进一步提高河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加大生物多样性资源的有续利用,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统一,经省政府同意,2021年12月31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河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30年)》。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21〕53号),进一步提高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水平,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河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多次征求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报省政府审定同意后,以省生态环境厅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为基本省情。系统阐述了我省地理位置、经济社会概况、自然环境、生物多样性现状。
第二部分为发展基础。概述了我省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效,分析了我省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第三部分为总体要求。确定了指导思想,明确了规划原则,设定了2025年近期目标和2030年远期目标,规划了4项任务。
规划目标与《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和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要求一致。
2025年目标:生物多样性的丧失与流失得到基本控制。各类自然保护地占陆域国土面积的7.41%以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数保护率达到80%。开展全省生物多样性的评估、监测、影响评价工作,建设生物多样性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管理平台,基本建立重大危害入侵物种动态监测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