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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

作者: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统计:   发布时间:2022-12-02
  (五)便利市场主体登记。落实全国统一的企业设立、变更登记规范审查标准,全省范围内实现内外资一体化服务。出台企业异地迁移档案移交规则配套措施。全面清理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限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健全市场主体歇业制度,简化歇业环节税收报告,简并歇业状态所得税申报。加快税务、市场监管、社保等部门数据共享,推行“分类注销、一网服务,提前预检、同步办结”,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即时办理,符合普通注销条件的不再提供纸质《清税证明》并同步注销社保账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档案局等省有关部门及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

  (一)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目录清单,依法依规从严控制新设涉企收费项目。查处强制摊派、征收过头税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违规设置罚款项目、擅自提高罚款标准等行为。2022年底前出台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的政策文件,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行为。完成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排查,取缔涉企违规收费项目,对违规收费主体予以联合惩戒,公开曝光典型案例。(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等省有关部门及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规范市政公用服务收费。出台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全面推行居民和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实现零投资、零上门、零审批。全面公示非电网直供电价格,严厉整治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推进供电收费到户,符合条件的终端用户实现直供到户和“一户一表”。督促商务楼宇管理人等及时公示宽带接入市场领域收费项目,严肃查处限制进场、未经公示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冀北电力公司等有关部门及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