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协同社会创新研究院欢迎您!

中国社会科学院 |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 | 网站地图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

作者: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统计:   发布时间:2022-12-02
  三、着力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

  (一)提升线上线下涉企服务能力。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增设企业设立、经营、注销等服务专区,全面推广“大一窗”经验做法,全面提升线下“一窗综办”和线上“一网通办”。推进企业开办注销、不动产登记、招工用工等涉企经营审批事项集成办理,探索开展常见经营业态套餐式审批。巩固企业开办“一日办”成果,将“一网通办”延伸至社保登记、公积金登记和银行预约开户。2022年底前,发布《河北省电子证照数据归集责任清单》,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等在行政审批、税务、社保、公积金等领域广泛应用。(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等省有关部门及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推进区域综合评估,实施入园进区项目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并联审批,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建设用地已办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手续的,不再单独办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制定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政策措施,分阶段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测量测绘事项,实现“一次委托、成果共享”。探索建立重大项目审批部门联合集中办公、手续并联办理机制,推动各地根据职责权限对用地、环评审批事项试行承诺制,落实审批服务帮办代办制。指导省内金融机构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工具,对产业链“白名单”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用好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和中长期贷款相关政策,通过河北省项目融资服务平台及时向金融机构发布项目融资需求。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标准化规程和办事指南,2023年6月底前,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市政公共服务企业对接、信息共享。(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省文物局、省电力公司、冀北电力公司等有关部门及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